心理日常-141
- 心理治療中心 培甯
- 4月8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我們今天來談談心理治療的專業倫理,
近日澳門發生一件心理治療專業人員涉嫌性騷擾的事件,
我們心理學界對此表示重視,
也關心市民大眾可能會有的憂心。
從事心理治療師這職業多年,
我最大的感觸是來到我們面前的個案是如此的脆弱,
他們是如此的徬徨,如此的迷惘,
雖然有些個案會有信任議題而有防衛反應,
但多半卸下防衛後,
是如此的純粹和脆弱。
因此,一直以來,我在工作中絕不退讓的三個原則是:
「尊重」、「不傷害」、「以個案最大福祉為優先」
在心理治療的角度,
個案與治療師的治療關係是一段非常特殊的人際關係,
這段關係是真實的,不是虛擬的,
它有期限,但又可以在有需要時重啟,
你知道會有人在你最需要的時候接住你,
但治療師又不是你生命裡的親朋好友,
可能只是過客,但又是生命裡的一束光。
個案是「易受傷害族群」,因為這種特性,
即便治療師想要更進一步協助個案跨過難關,
我們都會小心翼翼、處處考量怎麼樣介入,
才能在個案接受範圍內協助個案成長。
可想而知,若治療師濫用職權,
對個案做出性騷擾、辱罵、或權力欺壓等行為,
這位治療師再也不是治療師,而是二次傷害的加害者。
有見及此,我們在專業培訓時期,
就已經有許多專業倫理原則規範我們的工作,
有些個案有時候會覺得我們太多規矩、注意事項太多了,
那是當然的,
不然個案與治療師之間的特殊關係就沒有保障了。
以下整理4點基本原則:
尊重自主 (Autonomy): 尊重當事人的意願、價值觀,並擁有對治療選擇的決定權。
不傷害 (Non-maleficence): 確保治療不對個案造成身心傷害。
行善 (Beneficence): 治療應以個案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。
公平正義 (Justice): 對所有個案保持公平,不因個人背景而有差別待遇。
希望這次跟大家分享我們的這些原則,
可以協助你在選擇治療師時,
除了考量治療學派、個性、時間、見面頻率是否合適外,
也請注意你的治療師是否也具備最基本的專業態度。
最後,願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生命裡的一束光,
願你的人生路上不再孤單,不再迷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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